江苏的育儿假新规定
新规规定,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,直到孩子年满3岁。
并探索产假期间人工成本的合理分摊机制。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由企业支付的**保险费用,生育第二胎的补贴50%,生育第三胎的补贴80%。
将有利于生育作为雇主**责任的重要内容,鼓励雇主制定有利于工作和家庭平衡的措施,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弹性假期和灵活工作方式。
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
首先,为了帮助大家搞清楚概念,生育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。
生育津贴:是指**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在职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时给予的生活补贴。负责职工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。
产假:企业在产假期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。支付职工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。
提示:生育津贴≥产假工资,企业不需要重复向员工支付工资。生育津贴
生育津贴计算公式:生育津贴=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÷30天×产假天数。
例如:去年单位一位女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00元,产前产后有128天产假。所以她应得的生育津贴是。
500÷30×128=21760(**币)
享受产假的前提条件。如果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和医疗**,并且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,公司可以不支付其产假工资。
如果低于平均工资,公司要补足差额。对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期限、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、企业未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,职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。
各地育儿假天数
一般情况下,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正常缴纳生育保险,单位就给予正常的育儿假待遇。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且子女未满3周岁的夫妻可以享受育儿假。由于育儿假是区域性规定,不同地区的育儿假政策略有不同。以下是目前14个代表性地区所需的育儿假天数:
1、北京、上海、黑龙江、河南等地,每对夫妇每年可在子女满3岁前休5个工作日的产假
2、重庆市和安徽省,在子女年满6周岁之前,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休10个工作日的育儿假
3、海南、浙江、河北、湖南、四川、广东等地,配偶每年可在子女3岁前休10天的育儿假。
4、青海、山西,在子女满3岁前,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5天的育儿假。